关于做好深职院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积极适应国家“一年两征”改革需要,鼓励支持更多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,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﹝2015﹞3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。
一、3月份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(高职专科),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顶岗实习(毕业作品)以外的学习任务、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,仅需再完成顶岗实习(毕业作品)即能够毕业的,入伍后毕业实习(顶岗实习)在部队完成,毕业作品鉴定合格,由学校教务处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,可以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、颁发毕业证书。
二、高职(专科)毕业班学生入伍后,享受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。批准入伍学生因身体原因退兵的,可向学校申请复学,继续参加学校教学活动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毕业。
附件:1.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﹝2015﹞3号)
2.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
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
2021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