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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9-21     来源:     作者:黄校

各学院

根据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规定(2022年修订)》,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涵盖高职扩招类学生(仅含现代学徒制、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、专插本学生)。

二、奖项及评定标准

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。

一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1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6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3.30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3.3以上。

二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4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3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2.88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2.5以上。

三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10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3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2.50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2.1以上。

本次评选以上学期成绩为依据,使用德育分成绩,绩点要求与上述标准一致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92125 各学院录入德育分、学生干部信息

9261016 组织学生网上申报、评审、公示

101722 学生处审核

102330 网上公示一周并上报学校批准

四、评选办法

奖学金评定采用“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”进行操作,系统使用详见附件2

1.评选程序:二级学院录入学生德育分和学生干部名单—>学生网上申请—>二级学院审核、公示—>学生处审核—>网上公示—>报学校批准。

2.奖学金系统已完成对各学院奖学金名额的分配,辅导员(班主任)登录奖学金评定页面即可查看。各学院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后,请务必查看各级奖学金名额是否使用完毕,未使用完的奖学金名额将直接收回。原则上,各级奖学金名额只可在学院内部调整,不可跨学院调整,也不作任何增补。

3.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。

4.高职扩招类学生无须进行网上申请。因该类学生就读情况特殊,由带班老师根据学生平均绩点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评选出获奖学生,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点击选择获奖学生。如带班老师发生变更,各学院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。

5.各学院应向全体学生宣讲奖学金评选工作,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,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;通过评选,在同学中营造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。

联系人:黄校,联系电话:26019287.

附件:

1. 深职院〔2022〕191号:关于印发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规定(2022年修订)》的通知

2. 学校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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