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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13     来源:     作者:

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

按照学年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。现根据《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》《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奖学金评选规定》等文件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科生奖学金评选

1.评选范围和对象

我校2023级本科生。

2.奖项及评定标准

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。

各等级名额根据学校参评奖学金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,一等不超过4%,二等不超过7%,三等不超过10%

一等:平均课程绩点排名前5%的学生,可参评一等奖学金,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,可按1人推荐。

二等:平均课程绩点排名前20%的学生,可参评二等奖学金。

三等:平均课程绩点排名前40%的学生,可参评三等奖学金。

以上排名可按班级、专业或年级组织,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。

3.评选程序

学生网上(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)申请→二级学院评审→二级学院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→学生处审核→学生处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→报学校批准→公开表彰及发放奖金。

 

二、专科生奖学金评选

1.评选范围和对象

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涵盖高职扩招类学生(仅含现代学徒制、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)。

2.奖项及评定标准

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。

一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1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6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3.30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3.3以上。

二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4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3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2.88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2.5以上。

三等奖学金名额及条件:占二级学院总人数的10%。评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绩点在3.3以上,平均课程绩点在2.50以上,单科课程成绩绩点在2.1以上。

本次评选以上学期成绩为依据,使用德育分成绩,绩点要求与上述标准一致。

3.评选程序

二级学院录入学生德育分和学生干部名单—>学生网上申请—>二级学院审核、公示—>学生处审核—>网上公示—>报学校批准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本、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:

313日—17日 各学院录入德育分、学生干部信息;

318日—31 学生网上申请、学院评审、公示;

41日—7日 学生处审核;

48日起   网上公示并上报学校批准。

四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
本、专科生奖学金评定均采用“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”进行申请、审核等操作,系统使用详见附件2

1.奖学金系统已完成对各学院奖学金名额的分配,辅导员(班主任)登录奖学金评定页面即可查看。各学院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后,请务必查看各级奖学金名额是否使用完毕,未使用完的奖学金名额将直接收回。原则上,各级奖学金名额只可在学院内部调整,不可跨学院调整,也不作任何增补。

2.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本次的奖学金评定。

3.高职扩招类学生无须进行网上申请。因该类学生就读情况特殊,由带班老师根据学生平均绩点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评选出获奖学生,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点击选择获奖学生。如带班老师发生变更,各学院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。

4.各学院应向全体学生宣讲奖学金评选工作,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,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;通过评选,在同学中营造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。

联系人:黄校,联系电话:26019287.

附件:

1.    深职大校发〔202439号: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关于印发《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2.    深职大校发〔202385号: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关于印发《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奖学金评选规定》的通知

3.    学校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

 

学生处

2024年3月1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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