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在学生中加强思想品德、职业道德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养和引导我校学生成为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,根据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深职院〔2017〕157号),现将2018-2019学年“三好”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
全日制二年级(含)以上在校生与学生班集体。
二、奖项和比例
“三好”学生: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%;
“三好”学生标兵:全校15名;
优秀学生干部:不超过全校学生干部的20%;
优秀学生干部标兵:全校16名;
先进班集体:全校20个。
三、评选办法
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。
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重复评选,请勿重复申报。
四、表彰与奖励
1、“三好”学生奖金400元/人;
2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奖金1000元/人;
3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颁发荣誉证书;
4、先进班集体奖金1000元/班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工作进度
时间 |
内容 |
责任部门 |
9月7日-10月9日 |
1、学生申请 2、部门初审、公示 3、报送学生处 |
各二级学院、校团委 |
10月9日-10月15日 |
材料审核 |
学生处 |
10月15日-21日 |
1、校内公示 2、上报学校 |
学生处 |
2、工作程序
(1)“三好”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评选: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学院组织材料初审、名单公示后,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;学生任校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的,应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材料,经校团委初审后,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。
先进班集体评选:参选班级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,推荐本学院参选校级先进的班集体,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。
(2)推荐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后,将依程序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期内,各部门的推荐学生或班集体如有不符合规定的,一经确认,将撤销相关学生或班集体的参评资格,且不再递补。
(3)校内公示结束后,由学生处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审批,审批结束后,最终认定的先进个人、集体将由学校发文表彰。
附件:
1、深职院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(2017年修订)
2、“三好”学生(标兵)推荐审批表
3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推荐审批表
4、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
5、名额推荐统计表
6、汇总名单模版
(联系人:黄校,联系电话:26019093)
学生处
2020年9月7日